3-3.學雜費調整校內審議程序說明
(1) 研議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之校內決策方式、組成成員及研議過程 | 1.依學雜費研議公開程序之規定,校內決策成員應包括學生會等具代表性之學生代表,並應舉辦說明會議及設置學生意見陳訴管道。 2.本項目為申請學雜費調整之學校需公告項目,未申請調整免公告。 3.學校決定申請學雜費之相關資料應於第一次會議即提供。 4.歷次溝通及決策會議紀錄應於會後逐次公開。 |
(2) 學雜費調整研議過程之各項會議紀錄、學生意見與學校回應說明 | |
(3)其他補充說明 |
(1) 研議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之校內決策方式、組成成員及研議過程 | 1.依學雜費研議公開程序之規定,校內決策成員應包括學生會等具代表性之學生代表,並應舉辦說明會議及設置學生意見陳訴管道。 2.本項目為申請學雜費調整之學校需公告項目,未申請調整免公告。 3.學校決定申請學雜費之相關資料應於第一次會議即提供。 4.歷次溝通及決策會議紀錄應於會後逐次公開。 |
(2) 學雜費調整研議過程之各項會議紀錄、學生意見與學校回應說明 | |
(3)其他補充說明 |